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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料成分标注“其它”可投诉

来源:四川新闻网 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12/2/23 点击次数:3946 [打印] [收藏]
    饮料成分标签能否标注“其它”?日前,市质监局总工程师杨卫华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做客成都广播电台《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》节目,就市民关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解答。
    市民刘女士在热线中反映,她发现有的饮料标签在成分标注栏中,不明确标注具体成分,而是用“其它”这样的字样含混其辞,而“其它”所包含的成分是什么则一无所知,这样的饮料安全问题难以让人放心。特别是饮料出现安全问题的情况近期屡见不鲜,例如前段时间的果粒橙等,这让刘女士非常担心。
    就饮料标签中标注“其它”字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,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陈涛表示,这样的情况是完全不允许的。“按照食品标签标准要求,食品的所有配料必须明示出来,添加量大于2%成分的应由多到少标注出来,另外,少于2%的也要标注。"其它"这样的标注是不允许的。如果买到这样的产品,可以找质检或工商部门进行投诉。”